新華社北京8月19日專電(記者 唐召明)林某近日欲乘機去菲律賓時,因其護照上加蓋了一枚偽造的驗訖章而被北京出入境邊檢總站民警查獲,並依法對其給予2000元的罰款處理。邊檢民警提醒:塗改和偽造假章出境都是違反我國出入境法律規定的行為。
當日,在北京邊檢出境大廳,民警在核查旅客林某的證件時,發現他使用的中國護照內第23頁上,有一枚羅湖入境驗訖章是假的,林某遂被帶往值班室審查。
經審查,林某1994年就出國前往菲律賓留學,並取得菲律賓的居留權,此後他多次往返于中國和菲律賓之間,未發生任何問題。
去年,林某的同學楊某把他的護照借走,並在護照上面加蓋了一枚假驗訖章的印跡,稱這是為了驗證假章在護照紙上加蓋後的效果,“實驗”完成後,楊某將護照還給了林某。林某並未意識到再持用這本證件已屬違法。在他這次結束國內旅遊欲回菲律賓時,在首都機場被民警查獲。
林某説,自己並不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的,當時只是出於好奇,想看看真假章的區別才出借護照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的相關規定,持用的出入境證件不得塗改、轉讓、損毀、偽造、變造,否則視為非法。由此,林某被給予2000元的罰款處理。
北京邊檢民警為此提示,我國邊防檢查驗訖章是邊檢民警查驗護照完畢後加蓋在護照內的印記,它的主要作用是標注出入境人員進出中國國境的日期,同時是代表國家許可此人出入境的憑證。邊防檢查驗訖章是一個國家主權的象徵,因此塗改和偽造邊防檢查驗訖章都是違反我國出入境法律規定的,是要受到罰款甚至拘留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