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旅遊
 
2007版《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相關解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2日   來源:新華社

    中國公民出國前需做哪些準備?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記者 白潔)外交部21日發佈2007年版《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建議中國公民在出國前登錄外交部網站(www.fmprc.gov.cn),查詢中國各駐外使、領館的聯絡方式以及相關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以備不時之需。

    《指南》説,出國前應了解旅行目的地國,盡可能收集目的地國的風土人情、氣候情況、治安狀況、艾滋病、流行病疫情、法律法規等信息,並採取相關預防措施。若目的國與我國無外交關係,則可了解在其周邊國家的中國使、領館的地址與電話,以便就近求助。

    此外,《指南》建議公民在出國前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檢查護照有效期(剩餘有效期一般應在一年以上),以免因護照有效期不足影響申請簽證,或因在國外期間護照過期影響行程。

    辦妥目的地國簽證,確保自己已取得目的地國的入境簽證和經停國家的過境簽證,簽證種類與出國目的相符,簽證的有效期和停留期與出行計劃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國際慣例,即使已取得一國簽證,該國也有權拒絕入境而無需説明理由。

    核對機(車、船)票。仔細核對票面上所顯示的登機(車、船)時間、地點以及聯程票的前後銜接是否正確。

    購買必要的人身安全和醫療等方面保險。您將要面對國外陌生的環境,存在一些安全方面的隱患,而國外醫藥等費用普遍較高,建議您選擇合適的險種,以防萬一。

    進行必要的預防接種,並隨身攜帶接種證明(俗稱“黃皮書”)。有條件的話,最好做一次全面體檢。

    嚴禁攜帶毒品、國際禁運物品、受保護動植物製品及前往國禁止攜帶的其他物品等出入境。

    慎重選擇攜帶個人藥品。許多國家對藥品入境有嚴格規定,為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出國前應了解有關國家的海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選擇所攜藥品的品種和數量。如因治療自身疾病必須攜帶某些藥品時,應請醫生開具處方,並備齊藥品的外文説明書和購藥發票。

    注意目的地國海關在食品、動植物製品、外匯等方面的入境限制。如攜帶大額現金,必須按規定向海關申報。切勿為陌生人攜帶行李或物品。

    與家人和朋友保持聯絡。出國前應給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計劃日程,約定好聯絡方式。建議在護照上詳細寫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電話號碼,以備緊急情況下有關部門能夠及時與他們取得聯絡。護照、簽證、身份證應複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隨身攜帶,還要準備幾張護照相片,以備不時之需。

    中國公民出國後應注意哪些事項?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記者 白潔)外交部21日發佈2007年版《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提醒中國公民出國後注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遵守當地法律規定,注意交通安全(在實行靠左行駛的國家應尤其注意)。

    《指南》説,公民出國後應嚴格按照簽證或居留許可上允許的時間在有關國家停留。 如需在國外停留較長時間或所在國局勢不穩,建議前往中國駐當地使、領館進行公民登記,以便出現緊急情況時使、領館能及時取得聯絡。

    此外,出國後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注意防盜、防騙、防詐、防搶、防打。在住處不要給陌生人開門;不要讓小孩告訴陌生人父母不在家;出門時儘量不要隨身攜帶貴重物品或大量現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現金;不要在私車的明處擺放貴重物品,如車胎被扎,修車時務必要先鎖好車門;不要將文件、錢包、護照等重要物品放在易被利器劃開的塑料袋中;不要在黑暗處招呼出租車;不要輕易讓陌生人搭乘您的車;不要和陌生人一起行走;在公共場合要表現平靜,不要大聲説話,避免突出自己;不要在公共場所參與他人的爭吵;不要在街上亂撿東西,以防被敲詐;不要在黑市上換匯;如警察檢查您的護照等證件,應先請他出示證件,記下他的警牌號、警車號;交罰款時不要當街交給警察,而要憑罰款單交到銀行等指定地點。

    ——如發生被搶、被盜、被騙或被打事件,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並要求其出具報警證明,以便日後辦理保險理賠、證件補發等手續。

    ——留意當地報紙、電視等媒體信息,了解當地政治、經濟、社會形勢,與鄰為善,入鄉隨俗,儘快適應當地生活,融入當地社會。

    ——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循正當途徑解決,不要採取賄賂等不合法方式,以免問題複雜化。

    ——熟記當地火、警、急救等應急電話。

    —— 照顧好自己的身體,注意在外飲食健康,儘量避免吃未煮熟的食物或喝未煮開的水(除正規密封罐裝礦泉水);切勿前往疫區、輻射區、賭博、色情等場所。

    ——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等與家人或朋友保持正常聯絡,以免親友擔憂。

    中國公民在尋求領事保護時應注意些什麼?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專電(記者 白潔)外交部在21日發佈的《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仲介紹了中國公民在尋求領事保護時應注意的事項。

    《指南》説,在尋求領事保護時:

    (1)所提供的相關情況必須是真實、詳細的。

    (2)不能干擾外交部或駐外使、領館的正常辦公,應尊重辦案的外交、領事官員。

    (3)應交納相關費用,如辦理各種證件的費用等。

    (4)應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

    《指南》提醒,如果不能或拒絕承擔上述義務,領事官員將可能無法協助中國公民報案以維護其正當權益,而且還可能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國公民在國外遇到恐怖襲擊、嚴重自然災害、政治動亂時應如何尋求領事保護?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專電(記者 白潔)外交部21日發佈《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介紹了中國公民在尋求領事保護時應注意的事項。

    《指南》説,當中國公民在國外遇上恐怖襲擊、嚴重自然災害、政治動亂等緊急情況時:

    (1)應立即與就近的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取得聯絡,以獲得最新相關信息並進行註冊登記。如與家人失去聯絡,應立即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取得聯絡,以獲得最新相關信息,並提供家人詳細個人信息和聯絡方式等,以便使、領館協助查找。使、領館將在必要及可能時協助中國公民(含死傷人員)撤離危險區域(注意:不一定是回國)。

    (2)應保留好自己的重要證件和記錄,包括護照、出入境記錄、保險和銀行記錄等,並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應檢查護照、簽證是否有效,如需更新護照請即到使、領館辦理。

    (4)應將存放家中或隨身攜帶的重要證件和資料雙備份,以防萬一。同時要保證自己駕駛的汽車安全及行駛正常,並儲備必要的食品和藥品。

    (5)不要消極等待。如尚有安全方式離開,應立即行動。

中國公民在境外發生交通、工傷等事故時應如何處理?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專電(記者 白潔、譚晶晶)外交部在21日發佈的《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仲介紹了中國公民在境外發生交通、工傷等事故時應如何處理。

    《指南》稱,中國公民在境外遇到交通或工傷事故,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或通知僱主,並要求通知親友或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案人可要求領事官員敦促所在國當局懲辦肇事者,或協助報案人通過法律途徑或向保險公司爭取賠償。

中國公民在居住國受到僱主不公正對待或工資被僱主無故拖欠時如何處理?

    新華社北京8月22日專電(記者白潔)外交部在近日發佈的《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仲介紹了中國公民在居住國受到僱主不公正對待或工資被僱主無故拖欠時應注意的事項。

    《指南》説,當事人應當依據合同及當地有關法規與僱主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領事官員可以提供當地律師、翻譯名單,並介紹所在國一般的法律信息。

中國公民在居住國被羈押或監禁時該怎麼辦?

    新華社北京8月22日專電(記者白潔)外交部在近日發佈的《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仲介紹了中國公民在居住國被羈押或監禁時應注意的事項。

    《指南》説,被羈押或監禁的中國公民有權要求面見中國使、領館領事官員。領事官員將根據請求前往探視,並保護其合法權益,如人道待遇、公平待遇等。領事官員還可以幫助與親友取得聯絡,提供當地律師名單。

    但是,領事官員不能干涉當地法律程序,不能出面代為進行訴訟。

中國公民在境外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時該怎麼辦?

    新華社北京8月22日專電(記者白潔)外交部在近日發佈的《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仲介紹了中國公民在境外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時的應對措施。

    《指南》説,當在境外受到犯罪分子侵害(包括性侵害)時,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告,並索要一份警察報告複印件。還應當與律師或醫生(如需就醫)聯絡,也可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反映情況。

    領事官員可以提供以下幫助:安排適當人員(如有性別要求)聽取受害情況並承諾保護個人隱私;敦促警方儘快破案;了解案件進展情況;提供律師和翻譯的名單;推薦合適的醫院;補發丟失或受損的旅行證件;協助受害者與家人、朋友或僱主聯絡;尋求當地社會救助。

    但是,領事官員不能調查案件,不能代替出庭,不能充當翻譯,也不能代為支付律師費、醫療費或其他相關費用。

中國公民在持有效護照及簽證在目的地國入出境或過境受阻時,如何尋求幫助?

    新華社北京8月22日專電(記者白潔)外交部在近日發佈的《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仲介紹了中國公民在持有效護照及簽證在目的地國入境、出境或過境受阻尋求幫助時應注意的事項。

    《指南》説,當事人首先應向該國主管部門如實説明入出境或過境事由,同時了解受阻原因。如不懂當地語言,有權要求對方提供翻譯服務。如果請求仍然得不到有關部門的回應,可要求與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聯絡,尋求幫助。使、領館領事官員將向有關當局了解情況,視情反映當事人要求,或進行必要交涉,但不能保證當事人一定會被放行。

    如交涉未果,當事人應理智接受當地主管部門的決定;如確係受到對方不公正對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證據,以便日後訴諸法律解決。

家人在境外亡故時應如何尋求幫助?

    新華社北京8月23日專電 外交部在近日發佈的《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仲介紹了中國公民處理家人在境外亡故時應注意的事項。

    《指南》説:

    (1)可通過領事官員或親友了解家人死亡原因和遺物(遺囑)情況,並從當地有關部門獲得死亡證明書等證明文件。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可應請求對上述證明文件辦理認證。領事官員不能調查死亡原因。如對死因有疑問,可聘請當地律師向當地司法部門提出,請其作出合理解釋或重新進行調查;亦可請領事官員協助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轉交書面意見,請其對意見予以關注或將意見轉達給當地司法機關。

    (2)如死亡涉及刑事案件並已在當地提起訴訟,應聘請律師,密切跟蹤庭審情況,同時可請領事官員協助關注案件,並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旁聽庭審。如對庭審情況或判決結果不滿,可請律師協助上訴,同時也可通過領事官員協助向當地有關部門轉達意見。但是,領事官員不能調查案件,也不能代替出庭。

    (3)可要求前往當地處理有關善後事宜,但一切費用(含國際旅費、食宿及市內交通費)須自理;赴有關國家的簽證、賓館預訂、接送等手續須自行辦理,亦可請有資質的旅行社協助;在國外如需翻譯,使、領館可推薦,但費用須自理。

    (4)如果因故(如被拒簽、無足夠旅費等)不能前往當地處理後事,可委託在當地的親友代辦遺體火化、骨灰和遺物送回等事宜;如當地主管部門要求,應提供經國內公證機關公證並經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以及有關國家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如當地法律法規允許,亦可委託領事官員代為處理上述事宜(費用需自理),但應事先提供經國內公證機關公證並經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認證的授權委託書。  (5)如果希望將遺體運回國,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可提供辦理運送遺體事務的公司名單。運送遺體的費用很高,需要自行籌集。

    (6)由於國外法律環境不同,如家屬長期不處理遺體,不僅無助於問題解決,當地有關部門還可能根據當地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將遺體進行埋葬或火化。

    (7)死亡案件的處理時間可能很長,在這種情況下,應聘請當地律師跟蹤處理。中國駐外當地使、領館只能在職權範圍內轉告當地主管部門所提供的案件處理情況。

中國公民在境外遺失護照時該怎麼辦?

    新華社北京8月23日專電 外交部在近日發佈的《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仲介紹了中國公民在境外遺失護照後應注意的事項。

    《指南》説,當事人應立即向所在國當地警察部門報案,以便向所在國移民局申請出境簽證時備用,同時持本人有關身份材料及其複印件和照片到就近的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申請補發護照或旅行證,以供回國使用。

    《指南》同時提請中國公民注意:買賣、轉讓、偽/變造、故意損毀中國護照是違法行為,涉案人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中國公民在境外遇到經濟困難時能尋求使、領館幫助嗎?

    新華社北京8月23日專電 外交部在近日發佈的《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仲介紹了中國公民在境外遇到經濟困難時應如何尋求幫助。

    《指南》説,中國公民在國外的費用應由自己負責解決。如果因被盜、被搶等原因出現暫時經濟困難,可以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聯絡,讓家人通過使、領館匯錢,或通過外交部轉交。

中國公民在非法進入或滯留他國時應如何辦理回國手續?

    新華社北京8月23日專電 外交部在近日發佈的《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仲介紹了中國公民非法進入或滯留他國辦理回國手續時應注意的事項。

    《指南》説,當事人應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如實報告本人真實、詳細情況,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職業、家庭住址、聯絡電話、非法出境或滯留經過等。待原居住地公安機關核實、確認當事人身份,且其家屬已墊付回國費用後,領事官員可為當事人頒發回國旅行證件並協助購買回國機(車、船)票。

 
 
 相關鏈結
· 外交部發佈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2007年版)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