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0月17日專電(記者 屈淩燕)記者16日從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滬、蘇、浙《旅遊景區(點)道路交通指引標誌設置規範》地方標準日前發佈。
據悉《旅遊景區(點)道路交通指引標誌設置規範》是長三角地區第一項跨部門、跨地區的區域旅遊標準化合作成果,該標準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旅遊、公安、道路、交通等部門共同提出、共同研究制定,並由三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組織審定,以各自地方標準的形式發佈,于2008年1月1日起同步實施。
該標準對長三角地區旅遊景區(點)道路交通指引標誌的分類、版面設計、設置原則、設置範圍、設置方法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同時,標準還專門選擇長三角區域知名的旅遊景區,以圖文並茂的形式制定了對中心區和郊區兩類旅遊景區(點)道路指引標誌的設置示例,為長三角地區旅遊景區(點)道路交通指引標誌的規劃、設計、製作和設置實現規範化管理提供了技術依據。
例如,該標準根據長三角地區旅遊資源的地方特色,統一設置了寺廟類、科普館類、高爾夫球類、江南古鎮類、山水類、農家樂類、生態濕地類等七大類旅遊景區(點)圖形符號。標準還充分考慮了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將停車場標誌和旅遊景點道路交通指引標誌放在一起。
此前,新標準已在長三角地區的16個城市進行了試點。調查結果顯示,每一個規範的交通指引標誌可以減少6個交警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