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月13日專電(記者 趙超)為了減輕廣大旅客負擔,近日,河北省物價局、交通廳聯合下發通知,要求春運期間公路客運票價不得上浮。
通知要求,2008年春運期間河北省道路旅客班車客運各線路票價一律執行2008年1月11日票價,不得向上浮動,非固定線路的臨時包車客運運價由承運雙方協商確定;各級交通部門要加強運輸組織協調,合理調配運力,保證2008年春運運力供給。各級物價部門要加強對春運票價及相關運輸收費的監督檢查,督促運輸經營者嚴格執行價格政策;要認真值守12358價格舉報電話,及時受理旅客投訴;對借春運之機亂漲價、亂收費的行為,要依法及時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