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月26日專電(記者 董學清)記者從山東省物價局獲悉,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交通廳近日聯合下發文件,要求做好春運期間客運價格管理工作,此前春運期間票價可上浮15%的規定不再執行。
山東省物價局負責人説,春運期間道路客運(含旅遊客運)將繼續執行省物價局、省交通廳《關於整頓規範我省汽車客運運價的通知》規定的各類車型客運價格,不再執行春運期間可以上浮15%的規定。這就意味著,原則上山東省春運期間道路客運票價將維持不變。
此外,2月1日至2月29日,山東省對參加2008年春運的旅客運輸車輛,通行普通路橋收費站降低一個車型收取車輛通行費。同時,繼續執行原公路客運附加費的優惠政策。
山東省要求全省各級交通部門加強對交通運輸價格的監管,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對借機亂漲價、亂收費的行為將依法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