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4月15日專電(記者曾志堅)為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天津市日前決定各收費公園未經市物價局批准,不得借舉辦臨時活動或短期舉辦大型遊園綜藝等活動臨時擅自提高門票價格。
據了解,根據天津市政府日前下發的《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今後,公園在舉辦春遊會、消夏晚會、春節廟會、綜合藝術節等短期有參觀遊覽價值且投入較大的大型遊園綜藝活動時,將無權自行制定臨時門票價格。如果需要調整,則須報市物價局批准。
天津市物價局還要求公園主管部門和經營者在售票區域的顯著位置公示門票價格,認真執行明碼標價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違反規定亂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