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0日專電(記者張舵)連日來,首都國際機場發生多起中國公民因公出國(境)人員因未攜帶出國(境)證明而被北京邊檢阻回的事件。當事人中,有因公派出的勞務人員、國家所有制企業的工作人員以及駐外工作的外交人員等等。
北京邊檢提醒廣大旅客:上述情況下出國的中國公民,應事先辦理好出國(境)證明,且必須隨身攜帶,切勿放入托運行李中,以備查驗。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邊防檢查條例》的規定,下列三種情況,持公務普通護照以上的因公出國(境)人員必須攜帶出國(境)證明:前往互免簽證的國家;所持簽證係境外簽發;欲在抵達對方國家後申請辦理落地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