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假日旅遊協調機構:
2008年“五一”假期即將到來,雖然按調整後的假日制度只放假3天,但由於“五一”歷來是春季遊客出行高峰, “五一”前後旅遊接待和安全保障仍面臨較大壓力。為做好“五一”假日旅遊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安全保障,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進一步強化旅遊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安全監管,做好應急預案,確保假日旅遊市場安全有序。
(一)加強遊客密集場所的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強交通集散地、旅遊節慶活動場所、旅遊住宿設施、旅遊景區、旅遊餐飲場所、遊樂設施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加強旅遊交通安全監管。各地要加強旅遊車輛的運營監管,加強旅遊道路路況的檢查和維護,增強重點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標誌及警力部署,嚴厲查處違章違規運營行為,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旅遊交通事故。
(三)加強對旅遊從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各地要加強一線服務人員和旅行社領隊、導遊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增強對突發事件的認知和處置能力。加強旅遊團隊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旅遊各環節的安全防控等級,確保團隊旅遊安全。
(四)加強預警防範和應急處置準備。旅遊、公安、交通運輸、鐵路、衛生、氣象等有關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重點加強對探險旅遊、自駕車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安全引導,及時發佈旅遊出行提示。要完善旅遊應急預案,強化應急值守,確保及時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二、豐富旅遊産品,規範旅遊市場秩序
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根據假日制度調整後市場變化趨勢,結合“五一”旅遊市場需求,積極引導開發適合不同消費需求的觀光旅遊、文化旅遊、生態旅遊、休閒度假旅遊、近郊鄉村旅遊等旅遊産品,努力豐富假日旅遊市場,滿足廣大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旅遊消費需求。
各地要開展聯合執法,加強旅遊市場監管,嚴查零負團費、以次充好等不法經營行為,禁止強迫消費或變相強迫消費,積極倡導旅遊行業誠信經營。加強旅遊服務質量的考核和監督,及時有效處理遊客投訴,切實保障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大力提高出境遊服務質量,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形象。
三、加強公共服務,引導遊客文明出行
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加強公共服務。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旅遊諮詢服務中心的作用,加強直接面向遊客的旅遊出行信息服務。
各地要積極開展“迎奧運、講文明、樹新風”活動,廣泛宣傳《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文明行為指南》、《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和“文明旅遊溫馨提示”,倡導遊客理性出遊、文明出遊。加強對出境遊客的文明禮儀教育,提升文明旅遊素質。要積極宣傳豐富多彩的假日活動,宣傳一線幹部職工辛勤勞動、熱忱服務的精神風貌,宣傳人民群眾歡樂祥的假日旅遊生活,為迎接奧運營造安定和諧的社會氛圍。
四、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旅遊工作水平
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加強對“五一”假日旅遊市場的監測與研究。及時啟動假日旅遊統計預報系統,準確收集和掌握統計資料,分析假日旅遊市場規律和旅遊消費動向,不斷提高假日旅遊工作水平。要總結本地區“五一”假日旅遊市場運行情況和特點,及時向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提出工作建議,並於5月3日下午5時前報送全國假日辦。
聯絡電話:010-65201729,65201721;
傳 真:65201700;
電子郵箱:jiari@cnta.gov.cn。
特此通知。
全國假日旅遊部際協調會議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