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澳門7月15日電(記者劉衛國)澳門特區政府治安警察局15日表示,澳門特區將對內地居民進入澳門實施新措施。
治安警察局在15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自2008年8月1日起,對持有中國護照的內地旅客在過境澳門特區時,所獲准逗留的期限將由目前的14天縮減為7天;沒有前往外地而再次入境的最多給予2天的逗留;第三次入境時則將被拒絕入境。
此外,自2008年9月1日起,對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但只有赴香港簽注的內地旅客,將不允許從香港特區進入澳門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