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廈門7月18日電(記者 項開來)18日上午,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正式開通了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個人旅遊辦證自助受理服務業務,申請人只需在自助受理機前按提示操作即可,無需在人工受理窗口前排隊等候辦證。
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人表示,自助受理機操作方便快捷,申請人按照自助受理機的提示輸入相關信息,即可完成受理。與傳統的人工受理模式相比,自助受理簡化了辦證程序,減少了申請人排隊申請、排隊交費和排隊領證三個環節。自助受理無需填寫申請表,不用提供照片,無需交驗身份證、戶口本。通過自助受理機辦理的簽注申請,5個工作日即可簽發證件。
據介紹,自助受理機採取申請、繳費、打單一條龍服務的方式,申請人可根據自助受理機屏幕顯示的業務類型和收費標準,繳納相關費用,證件辦理完成後將採取郵政快遞方式送證上門。
廈門市辦理赴港澳地區個人旅遊自助受理業務的申請人,必須是持有有效期不少於100天《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赴港澳地區個人旅遊簽注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