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新鄭國際機場7月24日發佈消息:當日起,禁止旅客捎帶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一旦發現,除受到警告外,還將受到5000元以下的罰款。
鄭州新鄭國際機場有關人士稱,機場安檢部門當日嚴查旅客攜帶行李的數量,禁止旅客替他人捎帶物品。目前各航空公司及機場地面服務部門在為旅客辦理乘機手續時,值機人員 會詢問行李物品是否屬於旅客本人的,如果發現並非旅客本人的所帶物品,旅客將會受到處罰。
據介紹,目前在乘坐國內航班時,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攜帶1件物品。(李鳳虎 劉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