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8月29日專電(記者邊巴次仁、普布扎西)為了規範西藏旅遊市場,切實保護進藏遊客的合法權益,促進旅遊市場規範健康發展,西藏將從今年9月1日起全面實行國內旅遊組團合同制度。
這是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旅遊局了解到的情況。西藏自治區旅遊局質監所負責人次頓説,這一針對國內遊客的組團合同制度首次在西藏實施。
為了推行這一制度,西藏自治區旅遊局參照國家旅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製定的《中國公民出境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制定了《西藏自治區國內旅遊組團合同》,並經自治區工商管理局監製通過。
旅遊合同對旅行社接待的各類旅遊團隊(包括自聯團、地接團、散拼團等)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服務質量標準、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進店購物次數等內容約定清楚,讓遊客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清楚自己的權益與義務,以此制約旅行社和導遊的違規操作。
近年來,隨著西藏旅遊的不斷升溫,來藏旅遊的遊客人數不斷增多,給旅遊業帶來巨大發展空間的同時,對規範西藏旅遊市場,完善旅遊基礎設施,行業規範化、正規化的要求也不斷提高。
為了全面推行國內旅遊組團合同制度,8月26日,西藏自治區旅遊局向全區各地市旅遊局和國際、國內各旅行社下發了《關於推行〈西藏自治區國內旅遊組團合同〉的通知》。
通知還要求開展合同示範文本的宣傳推廣和監督檢查工作,加大對違規合同行為的懲處力度,加強理性旅遊教育,引導旅遊者抵制“零負團費”,切實規範旅行社業務操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