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9月21日專電(記者蔡祥榮)日前,昆明市消費者協會發佈旅遊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在“黃金周”旅遊期間注意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
首先要選擇規範的旅行社。消費者要看旅行社是否具備各種合法證照,不要被廉價旅遊廣告所迷惑,廉價廣告背後往往有景點縮水、時間縮水、服務質量縮水等行為。同時,消費者在出行前一定要與旅行社簽訂詳實的書面合同。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旅遊行程、遊覽景點、交通工具、住宿標準、餐飲標準、購物次數、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及出現糾紛的解決方式等。交付旅遊費用時,一定要旅行社出具正式發票。
在旅遊過程中要防止旅遊購物欺詐等行為。消費者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約定範圍內的購物活動,有權拒絕參加。在購物點要慎防“老鄉”陷阱,要防止一些不法經營者利用“假老鄉”情感矇騙消費者,以高價出售劣質金銀、珠寶、玉器等。不要在無證照個人手中購買貴重物品及地方特色商品,要到正規商場購買。
同時,要注意旅遊安全。外出旅遊要帶些常用藥品,以備急用。特別是老年人,要量力而行,避免過度疲勞,若出現身體不適,要及時告訴導遊並就近醫治。
此外,要隨身攜帶好出發前簽訂的合同。旅行期間要注意保留好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的有關證據,一旦發生糾紛,可隨時撥打“12315”熱線,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或相關部門投訴,依法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