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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協提醒:謹防“十一”黃金周旅遊陷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哈爾濱9月28日專電(記者顏秉光)隨著“十一”長假的臨近,出境遊和國內遊又火爆起來。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謹防一些旅遊服務企業利用假日出遊高峰,利用虛假宣傳、虛假承諾等方式,騙取消費者的信任,侵害消費者的利益。

    陷阱一:虛報旅遊價格吸引消費者。個別旅遊服務企業為吸引更多的消費者,故意壓低旅遊價格,背後卻是服務質量的嚴重縮水,減少旅遊景點,縮短觀光時間,降低食宿、交通的標準,隨意改變旅遊路線、增加自費項目和購物時間等。

    陷阱二:誇大宣傳虛假承諾。個別旅遊服務企業為騙取消費者的信任,利用廣告誇大企業自身的規模和信譽度,向消費者做出虛假承諾,有的利用模糊性的合同條款,有意減輕或免除自身所應承擔的責任,根本不與消費者簽訂任何書面旅遊合同,只向消費者提供旅遊服務單據或口頭承諾。一旦發生旅遊消費爭議,便以各種理由拒絕承擔任何責任。

    陷阱三:引領購物騙錢財。有的旅遊服務企業為增加企業或導遊人員的收入,與當地旅遊服務企業或導遊人員串通一氣,以方便消費者購物為名,故意增加導購次數和時間,引領消費者到指定的地點購物,借機向消費者銷售質次價高的商品,以此獲取高額回報。

    陷阱四:安排自費項目設陷阱。個別旅遊服務導遊人員為牟取不義之財,與當地旅遊服務企業及人員相互串通,利用旅遊自費項目,從中賺取消費者的旅遊觀光費用。團體票價按零售價收費,有的景點一個套一個,讓消費者進退兩難。

    陷阱五:代辦簽證難成行。個別不具備承辦出境旅遊能力或承攬出境旅遊服務資質的企業,利用廣告宣傳誇大旅遊服務範圍,承攬出境旅遊業務,侵害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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