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0月19日專電(記者 楊眉)《貴陽市促進旅遊業發展辦法》將於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規定,景區景點門票價格可實行淡旺季節差價。
據貴陽市旅遊部門介紹,作為全國優秀旅遊城市,旅遊業已經成為貴陽市國民經濟的重要産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貴陽市促進旅遊業發展辦法》將促進旅遊業發展的政策具體化、制度化、法律化。
《辦法》明確規定,景區景點門票價格的制定和調整由有權定價的價格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定,可以實行淡旺季節差價。
《辦法》還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以發行股票、債券等融資方式吸納社會資金;對從事旅遊經營活動的經營者,達到規定條件的,可以享受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貸款貼息、規費減免、資金獎勵、補貼;符合旅遊專項規劃、線路布點要求,具備接待條件的村寨,鄉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市場開發、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等方面給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