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10月19日專電(記者王曉磊)記者從重慶市公安局獲悉,自2008年10月20日起,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或簽注的台灣遊客來渝將可以辦理“落地簽”。
重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人表示,自2008年10月20日起,重慶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為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或簽注直抵口岸的台灣居民辦理臺胞證簽注。其中,為持5年有效臺胞證的台灣居民簽發3個月一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為未持有效入出境證件的台灣居民簽發一次有效臺胞證和3個月一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
為此,2008年10月20日之前入境重慶的台灣旅客,可持有效臺胞證,並提前辦妥簽注,以免影響行程。10月20日之後可以申請辦理落地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