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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發佈中國公民入境瑞士最新注意事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5日   來源:外交部網站

    瑞士自2008年12月12日加入申根區。外交部領事司謹提醒中國公民注意以下事項:

    一、瑞士分別自2008年12月12日和2009年3月29日起取消來自其它申根國旅客的陸路與機場邊檢,但保留對人員及貨物的海關檢查;

    二、瑞士將根據歐盟標準為在瑞長期居留的中國公民換發身份證。持有瑞長期居留證的中國公民可自由進入其它申根國,停留期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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