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3日專電(記者林紅梅)經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審查批准,奧凱航空公司1月24日部分復航,2月1日起全部復航。
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有關負責人23日介紹説,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依據中國民航121部等相關規章,依法對奧凱航空有限公司提出的恢復運行申請進行了審查,經報民航局批准,同意該公司從1月24日起恢復天津至哈爾濱往返等7條航線,2月1日起恢復2008/2009年冬春季全部客運航班,並要求奧凱航空公司依法運營,確保航空持續安全。
這位負責人説,經過對奧凱航空有限公司關於恢復運行及相關資料再次審查認為:該公司為保證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全面負責,已落實3項措施:一是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與高管人員及保障運行部門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産責任書;二是4名高管人員作出運行書面承諾;三是完成《運行規範》及相關手冊修訂和變更;航空安全、飛行標準、適航維修、航務管理、安全保衛符合安全運行標準;運輸市場銷售地面代理、設備設施及與中航信、國際航協恢復事宜已完成。
2008年11月22日,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收到奧凱航空有限公司暫停全部客運航線的請示,于12月3日批復同意該公司自2008年12月15日起暫停全部客運航班的申請。2009年1月15日,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收到奧凱航空有限公司遞交的復航申請,立即成立了奧凱航空恢復運行審查領導小組,趕赴天津,依據民航相關規章從航空安全、飛行標準、適航維修、航務管理、安全保衛等5個方面進行了復航審查。
這位負責人強調,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要求奧凱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必須依法履行職責,全面加強運行管理,依法安全運營,確保航空持續安全;必須如期依法恢復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正常秩序,完善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行使職權的制度性保障;必須加強服務質量管理,保障航空消費者合法權益,防止發生危害公共利益的事件;必須每日以簡報形式向民航天津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報告安全運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