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發佈北京市西城區什剎海風景區等147家景區為國家4A級旅遊景區公告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
依照《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與《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辦法》,經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初評和推薦,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評定,北京市西城區什剎海風景區等147家景區達到國家4A級旅遊景區標準的要求,被批准為國家4A級旅遊景區,現決定予以公告。
希望被批准的4A級旅遊景區珍惜榮譽,鞏固成績,改進不足,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為建設世界旅遊強國做出積極貢獻。
附: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公告
國家旅遊局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公告
(2009年第1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與《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辦法》,經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推薦,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評定,以下147家旅遊景區達到國家4A級旅遊景區標準的要求,批准為國家4A級旅遊景區,現予公告。
附:147家國家4A級旅遊景區名單
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