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農家樂”也可望獲得財政補貼。近日,從江西省財政廳獲悉,財政部和國家旅遊局已聯合製定旅遊發展基金項目開發補助費管理辦法,對中西部地區A級以上旅遊景區(點)、鄉村旅遊示範點的基礎設施、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和旅遊新業態項目開發進行補助。目前江西省正在積極組織申報工作,各地符合條件的單位均可申請每項不超過150萬元的中央財政資金支持。
據了解,該專項資金補助的項目具體包括:旅遊景區(點)的基礎設施項目,如景區安全設施等;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如景區(點)廁所、停車場的建設和完善項目等;鄉村旅遊項目,如“農家樂”、“漁家樂”等;旅遊新業態項目,如漂流、溫泉、自駕車營地及生態旅遊示範區等。
據介紹,今年該專項資金除旅遊項目開發補助形式,還新增了貸款貼息補助形式,各設區市可根據項目的類型、規模的大小、經濟和社會的效益等實際情況進行申報。旅遊項目開發補助資金主要用於中西部地區A級以上旅遊景區(點)旅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以及帶動農民脫貧致富的鄉村旅遊項目補助;貸款貼息補助資金主要用於中西部地區A級以上旅遊景區(點)旅遊開發項目和旅遊新業態開發項目的貸款貼息補助,並堅持先有貸款,再安排貼息資金的原則,對2009年1月1日以後的商業銀行或政策性銀行旅遊開發項目貸款,經審核同意後適當給予貼息補助。貼息資金的貼補率不超過當期銀行貸款利率,貼息期限原則上為1年,最多不超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