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國家旅遊局聯合五部委公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國宗教旅遊場所燃香活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令禁止宗教旅遊場所強拉或誘導遊客“花高價、燒高香”。
《意見》要求,各地旅遊部門要聯合相關部門,對以宗教活動場所為主要遊覽內容的旅遊景區,加強燃香活動專項治理和聯合檢查,嚴厲打擊強拉遊客燒香許願、騙取錢財等違規違法行為,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加強對旅行社、旅遊景區經營行為和導遊人員服務質量的規範化管理,採取有效措施,嚴禁旅遊企業、導遊人員以任何名義和藉口誘導遊客燒高香。在燃香點設置倡導文明和環保的宣傳標識、安全警示牌、防火標誌和消防指示牌。(記者 楊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