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9月2日專電(記者連振祥)為增強旅遊業抵禦風險的能力,促進旅遊消費,從今年8月份開始,甘肅在全省範圍內通過推行旅遊意外傷害保險等險種,規避旅遊環節中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違約責任等風險。
甘肅省近期出臺《大力推進旅遊保險工作的意見》,鼓勵旅行社依法取得代理銷售保險資格,代理意外傷害保險,通過合法手續為遊客提供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服務。
據了解,甘肅省要求保險公司應及時跟蹤旅遊市場發展的新動向,針對自駕車、自由行、自助遊、探險、漂流等新興旅遊和特種旅遊的風險特點,開發創新保險産品,發展新興旅遊保險和特種旅遊保險,滿足遊客多樣化需求,為旅遊業提供全面的風險保障。同時,各有關部門及保險機構要督促賓館、餐館、景區(點)、車船、索道和遊樂場所等經營主體投保相關責任險,建立系統化的旅遊保險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