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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消委會向遊客發佈國慶中秋黃金周消費警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桂林9月21日專電(記者蔣桂斌)國慶中秋黃金周將至,旅遊熱點城市桂林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根據歷年黃金周受理投訴情況,圍繞節日旅遊、購物和餐飲三大消費熱點,向消費者發佈消費警示。

    消委會提醒外出旅遊的消費者,首先要選擇經營業績好、操作規範、誠實守信、服務質量與信譽好的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合同細節,逐項約定:仔細確認合同中旅行的路線和價格,明確行程中的各個景點和費用,以防止在旅遊中被不斷加收費用;要明確入住的具體地點,一些旅行社雖然對遊客承諾入住三星或四星級賓館,可實際上賓館地處偏僻,旅行質量大打折扣;要明確具體的旅行時間和交通工具,因為不同檔次的交通工具和不同的旅行時間價格差異較大;要注意與消費者簽訂合同的主體是旅行社而不能是旅行社的門市部;對合同條文,消費者有權提出增改,與旅行社協商確定後再簽字。

    此外,旅遊保險是由旅行社代消費者向保險公司投保的,消費者拿到合同後要確認旅行社是否在保險公司投保;消費者在購物的過程中要理性,一旦出現旅遊糾紛,應儘量保留證據,向有關部門投訴。

    針對自助遊的消費者,消委會提示:在外出旅遊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訂房的價格和時間應嚴格確定,並讓對方給予回執;到達景區要購票進入,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或交由有保管能力的部門保管,並索要單據。消費者外出旅遊在就餐過程中防止進入“明”“暗”兩份點菜單的“陷阱”,點餐時要求經營者寫好菜名及金額,一式兩份,一份自己結賬時使用。同時,要注意出遊中的安全和健康,預防傳染病,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意外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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