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9月28日專電(記者程正軍)“十一”長假將至,不少人選擇外出旅遊。重慶保險專家提醒,遊客在外出旅遊期間應為自己和家人投保旅遊保險,在購買旅遊保險時有以下幾個竅門。
其一,旅遊責任保險不保“意外”。重慶保險專家説,遊客在旅行途中出現意外情況,旅行社只負部分責任,因為旅遊責任險是規定旅行社一定要承保的保險,它只為旅行社因疏忽或過失所需承擔的經濟責任埋單,而遊客本人發生的意外事故則不在承保範圍內。因此,外出旅遊一定要給自己和家人買一份旅遊意外險來增加保障。
其二,旅遊保險的投保期限應與出行時間相匹配。重慶保險專家説,如果旅遊行程發生變更,遊客應調整所選保險的保障期限;如果出現旅程延誤、旅程取消等情況,遊客應向機場或航空公司等部門索取航班更改的書面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資料,以便日後向保險公司索賠。
其三,境外旅遊保險的保額並非越高越好。考慮到國外的消費水平,一些遊客在購買醫療保險時往往選擇高保額保險産品,認為“保額高保障就好”。但是,重慶保險專家説,到美國、新加坡、日本等醫療費較高的國家旅遊,醫療險的保額最好不要低於20萬元;而到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旅遊,如果行程較短,醫療險的保額在10萬元左右即可。
其四,出險後不一定能得到全額賠償。重慶保險專家説,人身意外保險所約定的保險金額只是保險公司承擔給付的最高保險金限額,而非實際給付金額,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賠付金額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險都是按比例賠付。此外,很多旅遊意外險對於賽馬、攀岩、探險性漂流、潛水、高山滑雪、滑板、蹦極、沖浪等高風險活動“免責”。因此,旅遊者在選擇旅遊險時,要留意保險公司推出的旅遊險在分項責任的賠付方面是否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