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月15日專電(記者陳先鋒)記者從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獲悉,廣東從1月30日起(即春運第一天)執行汽車客運票價新規,實行上限票價管理。
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東省物價局關於〈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的實施細則》,廣東今年春運期間實行新汽車運價政策。其中客運票價由5部分構成,具體公式如下:
客運票價=客運車型運價×旅客計費里程+旅客站務費+單座車輛通行費+燃油附加費+其他法定收費。根據公式計算出來的客運票價是政府指導上限票價。
據介紹,廣東省客運票價實行上限票價管理,運輸經營者在不超過上限票價的範圍內,可根據市場需求制定實際執行的具體價格,但每次調整票價時,運輸經營者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原核定票價的價格、交通部門報備並公佈。燃油附加費執行標準待廣東省政府批復後另行公佈。目前廣東省沒有其他法定收費項目。
此外,農村客運票價實行政府定價,總體實行低票價政策,執行與城市公共交通相同的相關稅費優惠和政府補貼。包車(旅遊)旅客運輸、粵港澳旅客運輸及商務客車運輸實行市場調節價。
另據了解,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還要求各級交通、價格主管部門在1月20日前完成上限票價核定和執行票價備案工作,並將審核後的上限票價在各市價格、交通公眾網站進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