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2月24日專電(記者 陳春園)2010年春運以來,不少旅客因為想減少損失而加價退票,被鐵路公安部門查獲。鐵路公安提醒,旅客切莫“見財起意”招致麻煩。
春運以來,南昌鐵路公安處共查處倒票案126起,查獲倒票嫌疑人128人,其中因為改變行程或多買了車票而加價賣出的,佔倒票案件的半數以上。
2月18日,倒票嫌疑人李某因改乘汽車退票,在車站以高出票價32元的價格倒賣一張廣州方向的車票。因情節輕微,鐵路公安沒收了李某退票款,不予行政處罰,並將李某非法加價所得32元退還購票旅客。
鐵路公安人員提醒,旅客為減少自身損失加價退票,情節輕微的,雖然一般不認定為違法,但也會給出行帶來不少麻煩,旅客還是應該到火車站退票窗口辦理退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