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曼谷3月3日專電(記者 史先振 張秋來)泰國內閣2日決定,把刺激旅遊業發展舉措的實施期限再延長1年,至2011年3月31日結束,其中包括免除外國遊客入境簽證費。
泰國政府副發言人瓦差拉·坎尼甲在當天內閣會議結束後説,內閣同意把旅遊業刺激措施的實施期限從今年4月1日延長到2011年3月31日。除免除外國遊客入境簽證費外,這些措施還包括減少航班著陸和停靠費、為每名外國遊客投保總額不超過1萬美元的動亂意外險、刺激國內遊消費等。
瓦差拉説,這一決定將有助於泰國旅遊業實現今年吸引外國遊客1530萬至1550萬人次的目標。
旅遊業收入約佔泰國國內生産總值的6%。據泰國旅遊和體育部統計,受不利因素影響,去年到泰國旅遊的外國遊客為1409萬人次,比上年減少8%,而同期旅遊收入也下降了3%,降至5270億泰銖(約合161億美元)。為幫助恢復旅遊業,泰國政府去年多次延長刺激旅遊業措施實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