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月27日專電(記者曹國廠)近年來,利用春節假期和親人、朋友外出旅遊已逐漸成為人們選擇歡度新年的方式之一。春節長假即將到來,河北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根據市場情況和春節消費特點發佈消費提示稱,要警惕一些旅行社利用此時機“以低價來吸引遊客,卻在實際旅行中擅自增加自費項目,甚至通過縮減服務項目、降低服務標準等方式來節省費用。”
據河北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介紹,不法商家採取的慣用伎倆多為中途改變旅遊線路和減少旅遊景點、改變交通工具、住宿標準和遊覽時間等,有些景區的不法經營者誘導消費者購物或消費,手段多樣不易察覺,直接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河北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提醒春節期間選擇外出旅遊的消費者:選擇旅行社和旅遊線路時,不能單純比較報價,要綜合考慮旅行社的信譽、服務水平、規範管理等因素和旅遊線路的具體內容;要認真簽訂旅遊合同,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旅遊行程、遊覽景點、交通工具、住宿標準、餐飲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及出現糾紛的解決方式等。
另外,要防範旅遊購物欺詐行為,在景區不要購買名貴商品。一些管理不規範的旅遊景區商店出售的貴重物品真假難辨,甚至一些導遊與不法經營者相互勾結,事先將遊客的籍貫、職業、家庭、愛好等信息通報給商店,然後上演一場他鄉遇“老鄉”的情感騙局,使消費者放鬆警惕,以昂貴的價格買回一些劣質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