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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低價遊漸熱 應謹防團購遊陷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瀋陽7月20日專電(記者 范春生)隨著暑期旅遊高峰的來臨,團購遊逐漸升溫。大部分團購遊以低價吸引消費者,不過記者採訪發現,團購遊暗藏不少隱性消費,相應監管也缺失,消費者應詳細諮詢比較,以防貪小失大遭受經濟損失。

    記者最近瀏覽團購網發現,團購遊逐漸成為團購的新生力量,其最大特點是價格低。如某團購網醒目推出“原價1750元張家界五日四晚遊僅售880元”“原價1680元的海南四日三晚精品純玩遊僅售518元”“原價1310元桂林——陽朔——荔浦三天兩晚風情遊僅售299元”等。團購這些旅遊産品的網民少則十幾人,多則數十人,甚至上百人。

    遼寧省瀋陽市市民劉亞濤回想起隨某網站團購去雲南旅遊的經歷,他直呼上當。團購遊報價是很便宜,但整個行程幾乎成了購物遊,5天玩下來,景點沒看什麼,店倒逛了不少。

    瀋陽市某旅行社一位不願説出姓名的負責人坦承,旅遊線路産品不是暴利産品,毛利很低,一個短線遊産品的利潤只有幾十元,長線遊産品的利潤也只有上百元,能有數百元利潤的産品很少,因此不可能有非常大的折扣,如果價格遠遠低於成本,必將通過安排遊客消費、增加自費景點等來獲取利潤。所以,“低價團”成為“低質團”甚至是“購物團”,就不足為奇了。另外,多數旅遊團購網站不提供發票和旅遊保險,也不與遊客簽訂旅遊合同,因此一旦發生事故或糾紛,遊客很難維權。

    瀋陽市消協提醒旅遊消費者,有些人之所以掉進上述陷阱,還是消費不夠理性所致。在外出旅遊方面,消費者更應當有“一分錢一分貨”的觀念,不要因為價格便宜就和一些沒有品牌的旅行社簽訂協議,一定要和具有法人資格的旅行社接洽業務。同時,要明確行程中的景點和費用,明白團費包含哪些旅遊項目,如果發現超出事先約定的不合理收費,應及時向旅遊主管部門投訴,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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