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2月3日專電(記者傅勇濤)為規範春節假期旅遊飯店客房價格,海口市政府2日決定,對2012年春節期間旅遊飯店客房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以農曆正月初一各類客房的實際銷售價格為基價,上浮幅度不得超過基價的10%。
海口市政府規定,各旅遊飯店申報的標房(除套房和別墅外)基本價格在5500元人民幣/間及以上的,須由市物價、旅遊部門審查後報省物價、旅遊部門核準後執行。對於轉型、擴建或新開業等賓館酒店,春節期間的基本價格需報市物價局核定。
此次政府指導價管理範圍包括海口市轄區內所有旅遊飯店,管理時間為2012年春節期間(2012年1月22日至1月28日),春節假期結束政府指導價管理自動解除。
海口市委宣傳部負責人表示,此次政府指導價實行備案管理,要求各類旅遊飯店一律採用標價牌(表)方式如實標示各類客房實際銷售價格,實際結算價與標價必須一致。任何旅遊飯店不得突破限定漲幅銷售及代銷客房,對違反政府指導價管理措施、不執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規定的,一經查實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