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在非戶籍地居住的河北省居民申領護照等出入境證件時,不用再像以前那樣需回到戶籍地辦理。記者從河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獲悉,經公安部批准,河北省將從1月18日起實行省內居民在暫住地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
按照新規定,在省內流動的河北省居民可持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滿一年(含)以上的證明(包括居住證、暫住證等),到暫住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遊簽注。
據介紹,近年來,河北省居民出國(境)人數持續大幅增長,2011年全省共簽發公民出國(境)證件(簽注)856473人次,同比增長39.9%。(記者 牛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