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2月1日專電(記者 陳黎明)父親背著大包小包行李下了火車,卻將9歲的孩子落在了車上;母親排隊買票,4歲的兒子在一旁玩耍,一晃就不見了人影……今年1月22日至31日10天內,長沙鐵路公安處相繼在火車站及周邊為粗心的父母找回了9名走失的孩子。
這些走失的孩子都因父母大意或存僥倖心理。1月30日10時許,肇慶開往吉首的K9069次列車剛從新化火車站站臺上啟動開車,一個拎著大包小包的男子卻沿著站臺追著列車狂跑,並急得大喊:“我的崽(兒子)還在車上!”長沙鐵路公安處新華車站派出所民警羅斌立即上前詢問。原來,這位父親節後帶著9歲的兒子回家,由於行李太多,下車時只顧行李卻忘記叫孩子下車了。鐵路警方緊急聯絡這趟列車上的乘警,請乘警幫助找到並照顧好孩子。一個半小時後,列車到達溆浦站,由車站派出所民警將孩子接下。
另一個例子更險。1月29日16時許,吳女士帶著4歲的兒子在長沙火車站售票廳買票。排隊的人不多,吳女士覺得自己的孩子乖巧,就叮囑孩子不要離自己太遠。可等她買票出來,孩子就不見了蹤影。經車站值勤民警雷偉四處搜尋,才終於在火車站進站口將孩子尋回。
“視線不離開孩子,是防止寶寶遭人拐騙或走失的不二法門。”長沙鐵路公安處長沙南站派出所教導員鄧鋼提醒説,春節期間與父母走失的孩子,多處在2至8歲之間。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好動又不服管,加上不通世事極易走失。春運期間在火車站等公眾場合,能抱、能背最好不要放寶寶自己走路。即便是年齡較大、已健步如飛的寶寶也要有一人專門看管。
警方同時提醒,要儘量讓已學會説話的孩子記住自己父母和家庭主要成員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及電話號碼。父母帶孩子出行或到人流大的地方,還要留心孩子的衣著,以及明顯的特徵、標記、愛好,萬一走失,在報警時才能提供有價值的線索,以便公安機關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