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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旅遊部門將聯手整治“低價旅遊”廣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6日 10時04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記者 張曉松)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甚至“零負團費”來招徠旅客,是當前國內旅遊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在“五一”假日即將到來之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明確表示,旅遊服務廣告不得以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報價招徠旅遊者,對此各級工商部門將及時責令停止發佈並依法查處。

    記者25日從工商總局了解到,近年來,部分旅行社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招徠業務,發佈虛假違法廣告,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為此,工商總局明確提出,發佈旅遊服務廣告的,應當是具有旅遊服務經營資格的旅行社,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經營旅遊服務業務或者變相發佈旅遊服務廣告;旅行社應當嚴格按照旅遊、工商部門許可服務項目和核定的經營範圍發佈廣告,旅行社服務網點不得以自己的名義製作、發佈旅遊服務廣告;旅遊服務廣告應當真實、合法,廣告中涉及的旅行社名稱、旅行社經營業務許可證編號、地址、聯絡電話、旅遊線路、項目、時間、價格等服務內容,應當清楚、明白,不得誤導、欺騙消費者。

    另據了解,近期,工商總局已要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強本地旅遊服務廣告市場的監管,對虛假違法旅遊服務廣告,及時責令停止發佈並依法查處。此外,在今年“五一”假日、“5·19”中國旅遊日、“十一”黃金周等幾個重點時段,工商、旅遊部門還將聯合開展旅遊服務廣告市場的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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