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6月11日專電(記者 胡善安)記者從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獲悉,11日起該省開展為期3個月旅遊客運整治行動,力爭在國慶節前,實現旅遊客運企業、旅遊客車和駕駛員30種違規行為全部整改到位。
據介紹,福建省交通部門針對旅遊客運企業,將重點查處10種違規行為:沒有取得旅遊包車客運標誌牌或包車證,或使用過期旅遊包車客運標誌牌或空白包車證;旅遊包車從事定班定線經營行為;招攬包車合同外的旅客乘車行為;非營運車輛從事旅遊客運;旅遊客車不按約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線路行駛;未提取安全生産費用的行為;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及承運人責險;挂靠經營;不嚴格監控車輛行駛動態;旅遊客車在22時至次日早6時途經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級和三級以下山區公路等。
對於旅遊客車駕駛員,將重點查處10種行為:無從業資格證駕駛旅遊客車;駕駛員未參加防禦性駕駛培訓;聘用近三年來有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的駕駛員;嚴重超速、超員、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聘用正處在“不適崗名單”中公示期的駕駛員;駕駛員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培訓;駕駛員沒有建立“一人一檔”;連續駕駛時間超過4小時;駕駛員年齡超過60周歲;單程超過400公里或高速公路直達客運超過800公里的客車,未配備2名及以上駕駛員等。
此外,福建省交通部門對旅遊客車同樣列出10大查處重點:使用報廢、不合格或非法改裝車輛從事旅遊客運的;車輛技術等級未達到規定等級的;未實行發車前安全告知制度的;未在明顯位置標示車牌號、核定載客人數、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的;未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的;未按規定執行日趟檢的;未按要求進行二級維護的;車輛未建立“一車一檔”的;未配備安全帶的;未配備安全錘、滅火器等。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對問題嚴重整改不力或拒絕整改的企業,依法予以掛牌督辦、停業整頓,直至吊銷旅遊客運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