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旅遊
 
飛機上攜帶鋰電池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06日 13時50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7月6日專電(記者 何晨陽)進入夏季出行旺季,高溫天氣增多,為防止旅客攜帶鋰電池乘機時因高溫或短路引發自燃導致安全事故,銀川河東機場提醒廣大旅客,任何鋰電池都不能托運,須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

    據介紹,鋰電池是民航限制運輸的物品,需經過指定機構測試合格後方可作為非限制貨物辦理托運手續,經航空公司批准的100Wh—160Wh備用鋰電池,旅客也只能攜帶兩個。但普通旅客不必擔心,因為手機、常用便攜式攝像機、單反照相機以及絕大多數手提電腦等電子設備中的鋰電池通常不會超標。

    銀川河東機場提醒廣大旅客,如果攜帶多塊備用電池乘坐飛機,應該做好保護措施。可以將備用電池放入原始包裝中,或者用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者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中。

 
 
 相關鏈結
· 暑期旅遊小心低價陷阱
· 淡季出遊要防“特價團”
· 菲律賓警方提醒外國遊客謹防假幣
· 警惕旅遊合同六大“陷阱”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