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8月17日專電(記者 王衡)甘肅正處於旅遊黃金季節,大批遊客乘坐旅遊包車前往敦煌、崆峒山、麥積山等著名景點。為了遊客出行安全,甘肅旅遊、公安、交通和安監四部門聯手,于日前開展旅遊包車客運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據了解,這次聯合整治活動將持續到今年10月31日。《甘肅省旅遊包車客運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已于近日制定下發,整治活動將依據這一辦法展開。
根據該辦法,旅遊包車客運車輛應配備安全帶、安全錘、滅火器等安全裝備和醫療急救箱等應急裝備,具有行駛記錄儀功能的衛星定位終端,並保持行駛記錄儀正常運行。駕駛員必須具有5年以上駕齡,最近3個記分週期內無記滿12分記錄,3年內無致人死亡或者多人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記錄,無飲酒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等。
該辦法還規定,旅行社租用車輛時,必須與旅遊包車客運經營單位簽訂租車合同,對違規租用非旅遊包車客運車輛的旅行社,責令改正並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旅遊包車客運經營單位一年內發生兩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一次死亡10人以上責任事故,責令其停業整頓,整改不合格的將吊銷營運資格。
甘肅地形狹長,省會蘭州與旅遊城市敦煌的距離就超過1000公里。針對這一情況,甘肅對旅遊包車運營活動提出嚴格要求,規定高速公路單程600公里以上、其他公路單程400公里以上的旅遊包車客運車輛必須配備2名以上駕駛人,駕駛人連續駕車不得超過4個小時,停車休息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包車客運經營者在每次發車前進行安全檢查,未經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的,不得載客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