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和省公安廳就浙江省實施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有關事宜發佈通告。
據了解,免費通行的時間和範圍是:免費通行的車輛為7座以下(含)的載客車輛。免費通行的時間為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四個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當年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確定的上述法定節假日的連休日。今年國慶節的免費通行時間確定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其中高速公路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普通收費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時間為準。
免收通行費的起訖時間點以各收費站點校準的時間為準。
當收費站設置了重大節假日免費車輛專用通道時,車輛(駕駛人)應按標誌(牌)、標線的提示和引導行駛專用通道通過收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