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國洛杉磯國際機場發生多起中國遊客未申報攜帶現金遭海關查扣事件。
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規定,外國人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攜帶價值超過1萬美元現金(包括貨幣及旅行支票、銀行匯票等流通票據)入、出境或經停美國時,須事先申報並説明資金來源,否則可能面臨現金被扣、罰款甚至被起訴等嚴重後果。家庭成員分散攜帶現金的,如總價值超過1萬美元,亦須一同申報。
駐洛杉磯總領館提醒赴美中國公民,美國多數城市刷卡消費十分便利,一些場所還接受中國銀聯卡,如無必要,請儘量少攜帶現金。如確需攜帶大量現金,入關時請按規定申報,並攜帶證明現金合法來源的有效憑據備查。如現金被查扣,請務必記下海關工作人員信息並索要收據,以作日後索回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