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2日獲悉,江西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近日聯合下發《關於調整全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通知》,統一調整江西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新的收費標準于4月1日零時起執行,調整後的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費標准將達到中部地區平均水平。
據了解,此次調整以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費標準與周邊省相銜接為原則,參照周邊省份高速公路收費狀況,適當進行調整。通知規定,客車一類車(7座及以下)車輛通行費標準統一調整為0.45元/車公里;其他類型的客車仍維持原定收費標準。高速公路貨車計重收費標準也實行統一:貨車計重收費基本費率為0.09元/噸公里,合法裝載車輛10噸至40噸部分,按0.09元/噸公里線性遞減至0.045元/噸公里收取,40噸以上部分按0.045元/噸公里計費。超限運輸車輛按原倍率執收。(記者 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