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農民工的後顧之憂,近日,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要求,今後凡在江西本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及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都應為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農村進城就業人員繳費參加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據了解,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不繳 費。繳費基數、繳費費率按照相關文件執行。用人單位為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共同繳費;參加住院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個人不繳費,所需費用也由用人單位繳納。
此外,農民工在務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可到生産經營所在地、參保機構所在地或用人單位註冊地相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及核定工傷保險待遇。(記者 趙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