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政府關於長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優惠扶持政策的規定》,已于日前開始施行,此規定共包括十六項針對低保對象的優惠政策。新《規定》與長春市1998 年出臺的《長春市關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優惠扶持政策規定》相比,優惠項目增加了,優惠幅度也增大了。
優惠政策有所增加
按照新《規定》,低保對象不僅可以享受就業、就醫、入學等原有優惠政策,還可享受到一些新增優惠政策:低保家庭成員在其初次申請領取和換領第二代身份證時,出具有效證明免收工本費;低保家庭實行“一費清”的殯葬服務收費,交費300 元可享受遺體火化、遺體運送、骨灰寄存一年的服務,同時免費領取骨灰寄存卡、骨灰寄存鎖;低保家庭免繳居民衛生費和垃圾處理費,免收各種社會集資或攤派的款項。
同時,對低保家庭成員,能夠證明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需要法律幫助的,可免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範圍包括刑事案件,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的法律事項,除責任事故外因公受傷請求賠償的法律事項,追索撫恤金、救濟金、社會保險金的法律事項,請求國家賠償的訴訟案件,需要予以公證的與人身財産密切相關的法律事實和法律關係,以及其他確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項。
住房補貼標準明確
原《規定》只規定了低保對象可免交1993 年以來提租後新增加的租金,個人熱用戶免交熱費。而新《規定》則明確了低保家庭住房補貼和供熱減免的具體方法:低保家庭的無房戶享受廉租房租賃住房補貼, 2 口人 ( 含 2 口人 ) 以下的每月補貼 200 元, 2 口人以上的每月補貼 260 元,低於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發生的租金進行補貼。低保家庭租住公有住房的享受廉租房租金核減政策,每平方米使用面積每月只需交納 0.4 元,其餘由政府補貼。
供熱減免方面,低保家庭以每戶60 平方米 的建築面積 ( 含 60 平方米 ) 為採暖費計算標準,低於 60 平方米 的,按實際交納熱費予以減免,超出 60 平方米 的部分,熱費不予減免。
就醫入學更有保障
原《規定》只規定了低保家庭成員中的患病者在市屬以下醫院就診可免收掛號費、處置費和就診費。按照新《規定》,低保家庭成員的患病,在市衛生局直屬各醫院、各縣 ( 市 ) 區醫院、中醫院就診時,免收門診掛號費,免收往院期間普通床位費,門診常規檢查費優惠 20% 。同時,新《規定》規定了低保家庭中的獨生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可減免雜費,在高中學習讀書的計劃內統招生可減免學雜費。
同時,新《規定》還註明了慈善機構對所有低保家庭的中、高考應屆學生提供“有一助一”升學資助。根據困難和疾病,慈善機構還將對部分低保家庭重病人員提供適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