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委常委會決定,從今年12月開始,青島郊區5市的39.7萬被徵地農民將統一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至此,青島市的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將在全省率先達到全覆蓋。
青島市這次推出的被徵地農民的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制度模式上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在籌資機制上採取個人、村集體、街道、區市共同負擔,以當地人均收入為基數,按不低於16%的比例投保,集體佔6%;街道佔4%—5%;在參保資金來源上,被徵地農民和村集體的繳費主要從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中列支;街道補助從土地收益或社會保險儲備金中列支。青島郊區5市啟動該項制度後,被徵地農民男60歲,女55歲符合領取標準,兩級財政將負擔1.858億元的費用,按5到10年由財政部門逐漸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