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警部門從11月15日推出新措施:對外轄車輛、駕駛人員和出租車從寬管理。
據介紹,對外轄區車輛、駕駛人,除了七類嚴重違法行為例外,凡是不屬於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不予處罰。這七類嚴重違法行為指的是:沒有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飲酒後、醉酒後駕車;駕駛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違反規定駛入禁行區域;客運車輛、貨運車輛超載;因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闖紅燈等。
此外,出租車也可以在主城區主要街道之外的其他道路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靠道路右側“招手即停”,快上快下。
“幾大嚴重違反交規的行為無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都是法律嚴令禁止的,但是最近幾個月來,昆明市交警部門對道路交通進行過集中整治,外轄區車輛和駕駛員對很多變化的確很難適應,因此,對於輕度違規,昆明交警可以‘網開一面’。另外,隨著市民對交通出行安全、舒適和便捷要求的提高,市民也希望能在更多地點、更方便地搭乘出租車。但必須明確,我們的措施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暢通,創造和諧的交通環境。”昆明市交警支隊隊長蘇志忠説。
此前,昆明市交警部門通過改善路況、改善設施禁左等等系列措施使市區交通擁堵狀況得到緩解,主城區主要街道交通高峰時段機動車平均時速從10公里左右提高到21.2公里;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較去年同期分別下降39.4%、7.14%和32.92%。 (記者 陳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