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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儲蓄免利息稅有了新規矩:1人可享3次優惠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8日   來源:中國青年報

 

    一人最多可享受3次優惠

    教育儲蓄免徵利息稅有了新規矩

    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今天強調,儲戶若在12月1日後支取教育儲蓄,須提供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省級稅務機關統一印製、所在學校開具的“證明”。

    3部委聯合印發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將於12月1日開始實施。凡是不能夠提供有關證明的教育儲蓄,開辦業務的銀行應在12月1日前予以規範,否則不能享受教育儲蓄的有關優惠。但儲戶若在12月1日以前支取,按原做法向銀行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仍然有效,即只需憑存摺和學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學生身份證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

    據介紹,中國人民銀行2000年發佈《教育儲蓄管理辦法》,決定給予教育儲蓄賬戶利率優惠,並免徵利息稅。該項制度對一些困難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幫助。但是,由於原教育儲蓄管理辦法對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學生身份證明沒有統一規範,造成一些地方國家稅收的流失。

    記者了解到,新辦法並沒有調整原有教育儲蓄利息的稅收政策,只是針對近年來一些地區利用虛假教育儲蓄騙取免稅優惠的問題,制定了加強管理的措施。

    3部委強調,開立教育儲蓄的對象必須是中國大陸在校小學4年級(含4年級)以上學生;享受免徵利息稅優惠政策的對象,必須是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在校學生,其在就讀全日制高中(中專)、大專和大學本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的3個階段中,每個學習階段可分別享受一次兩萬元教育儲蓄的免稅和利率優惠。也就是説,一個人最多可以享受3次優惠。

    教育儲蓄到期時,儲戶須持存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學校提供的“證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每份“證明”只享受一次優惠。“證明”樣式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印製,由學校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

    另據介紹,學生到異地(僅指中國大陸境內)上學,也可以享受開戶行教育儲蓄免稅優惠。(記者 郭永剛)

    簡介:什麼是教育儲蓄?

    教育儲蓄是指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指定銀行開戶、存入規定數額資金、用於教育目的的專項儲蓄。對像是在校中小學生,其存期分3年期和6年期兩種,為零存整取定期儲蓄,每戶最低起存金額50元。教育儲蓄定向使用,是一種專門為學生支付非義務教育所需的教育金的專項儲蓄。

    教育儲蓄的利率享受兩大優惠政策,除免徵利息稅外,其作為零存整取儲蓄將享受整存整取利息,利率優惠幅度在25%以上。

    教育儲蓄採用實名制,辦理開戶時,儲戶要持本人(學生)戶口簿或身份證,到銀行以儲戶本人(學生)的姓名開立存款賬戶。到期支取時,儲戶需憑存摺及接受非義務教育的錄取通知書原件或學校證明到商業銀行一次支取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