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服務信息>> 生活
 
 
南寧城市醫療救助降低門檻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9日   來源:新華網

    廣西南寧日前開始實施的《南寧市城市醫療救助辦法》充分考慮到弱勢群體“看病難”、“住院貴”的問題:向獲助對象住院費用提供救助的“門檻”從2萬元降低到3千元,向獲助對象提供的全年醫療救助金額不超過2000元的標準提高到了5000元。

    城市醫療救助是通過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基金,對城市特殊困難群眾醫治重大疾病給予適當救濟的一种醫療救助制度。在南寧新出臺城市醫療救助政策中,獲得城市醫療救助的對象包括南寧市城區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對象中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或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因患重大疾病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人員,以及經民政部門確認的其他特殊困難群眾。

    2003年出臺的《南寧市城市居民臨時困難救助暫行辦法》規定,救助對象患大病住院醫療費在2萬元以上、造成家庭嚴重困難的,一次性給予救助500元—2000元;而新實施的《南寧市城市醫療救助辦法》規定,救助對象患有重大疾病的住院醫療費用,扣除享受醫療單位的減免、社會互助幫困救助、單位資助、各種商業保險賠付金等費用之後,當年內個人自行負擔住院醫療費累計超過3000元的,按超過部分的20%提供救助。

    《南寧市城市居民臨時困難救助暫行辦法》規定,向每個援助對象提供的全年醫療救助累計一般不超過2000元;而《南寧市城市醫療救助辦法》則提高了標準,規定當年每人可獲得救助累計最高可達5000元。

    對於民政部門確認的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的城市低保對象,《南寧市城市醫療救助辦法》規定醫療救助的標準還要更高一些:“三無人員”在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扣除享受醫療單位的減免、社會互助幫困救助、單位資助、各種商業保險賠付金等費用之後,當年內個人自行負擔住院醫療費累計超過500元的,按超過部分的50%救助。當年每人救助累計額度為6000元。

    《南寧市城市醫療救助辦法》具有“雪中送炭”的意味: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金領取證》或《特殊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證明》的患者,還可免收掛號費,手術費和住院床位費則按70%、診查費按5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