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陜西省將有52個縣區進入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初中畢業生面臨畢業和升學,高中招生將按照學生學業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進行錄取,對未進入課改的學生,高中招生工作原則上按照2005年的有關辦法實施。這是《陜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06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的。
高中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是:
(1)綜合素質的評價結果。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維度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則具備普通高中(包括綜合高中)錄取資格;若“道德品質”與“公民素質”均達到“C”,其他四個維度中任意2個維度達到B級以上(含B級),則具備重點高中錄取資格。
(2)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各科成績均為C級以上(含C級)為普通高中招生必備條件。
(3)在符合上述錄取資格和必備條件的前提下,一般應按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的等級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等級相同情況下,參照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亦可參考《陜西省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生綜合評價報告單》中的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實驗操作考核成績、綜合實踐活動記錄等。
以上各項高中招生錄取依據應進入《高中新生錄取檔案袋》。《通知》提出省、市級重點高中在實驗區初中學校的總招生人數應比上年有所增加,並鼓勵各市積極探索和試行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以及優秀畢業生推薦等多樣化的高中招生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