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到2007年,廣州市政府將採取加強監督執法、實施環保標誌、逐步淘汰高排放車輛等措施治理機動車污染。廣州市環保局日前公佈了《廣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據方案廣州有20多萬輛排放不達標的車輛將被限行,廣州市力爭明年提前實施“國Ⅲ”標準。
廣州市環保局副局長李辛説,方案計劃在2005年到2007年間,通過制定並實施新車源頭污染控制、在用車污染控制、高排放車輛逐步淘汰、法規體系保障和能力建設等方案,全面、系統打造廣州近、中期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的整體框架和總體要求,成為機動車污染防治的行動指南。
李辛説,高排放車輛將成為重點整治對象。經專家測算,全市達不到“國Ⅰ”排放標準(相當於歐Ⅰ)的高排放車輛超過20萬輛,而一輛高排放車輛的污染物排放量相當於達到“國Ⅰ”“國Ⅱ”排放標準新車的10倍和20倍。 (記者 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