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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採取措施防止高考移民及兩地同時報名現象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30日   來源:湖北日報

    11月28日,湖北省教育廳和湖北省公安廳聯合發文,要求各地加強普通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堅決杜絕跨省異地報名,防止高考移民以及省內省外兩地同時報名現象的發生。

    通知要求,高考報名點(站)由縣(市、區)招辦設置,經市(州)招辦審查同意方能執行,並報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備案。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責任要明確到崗,落實到人,實行崗位責任制和追究制。

    考生的報名資格條件按湖北省當年的招生考試政策執行。應屆畢業生跨市(州)報名的,其所在學校必須是經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具備跨市(州)招收新生資格的單位。應屆生報名要嚴格審查戶口、身份證、畢業文憑(應屆生憑學校證明)、中學學籍等,沒有湖北省常住戶口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律不許報考,並堅決杜絕高二學生(在校生)報名及冒名頂替報考。考生報名時必須出具證件原件,同時上交複印件。

    對中職類(普通中專、職業學校、技工學校)考生報名參加高職統考的,要嚴格審查中職畢業證書,堅決杜絕普通高中畢業生以中職類考生身份報名參加高職統考。嚴格控制往屆生在非戶口所在地報名。

    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強對涉嫌高考移民的高中學生戶口遷移的審查,嚴格戶口遷移手續,並配合當地招生管理部門切實做好高考報名考生的身份審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