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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農村低保實施差額救助政策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5日   來源:人民日報

    從12月2日開始,青島實施農村低保差額救助政策,即按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與當地低保標準的差額部分進行救助,改變過去農村低保金髮放大鍋飯問題,解決了“平均救濟”造成的不公平問題。

    同時,青島在全市農村低保工作中實施“陽光救助工程”,出臺文件完善低保操作規程和工作運行機制,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實施農村低保分類施救。

    目前,青島全市保障的農村低保人口是32024戶、59608人,佔全市農村人口的1.2%。青島借鑒城市低保規範化建設的經驗,對農村低保的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和入戶調查評估的標準及辦法等加以全面的規範,使農村低保工作實現了制度化、規範化。

    根據農民人均收入有較大提高的情況,青島市提高了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820元提高到1080元(每月90元)。據測算,農村低保標準調整後,全市新增農村低保資金1876萬元。除現有低保人員救助水平有所提高外,還有3000多困難群眾將被新納入農村低保。

    青島還決定對農村“五保戶”由過去的村集體供養改為由政府財政供養為主的模式:“五保戶”全部納入農村低保,全額領取農村低保金後,再另發五保生活補助。這樣,集中供養的五保對象年供養標準達到2000元,分散供養達到1200元。(記者 宋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