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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低保醫療救助起付線下調至1000元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6日   來源:新華網

    記者從哈爾濱市民政部門獲悉,《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醫療救助補充規定》日前出臺,新增3種大病救助病種,醫療救助起付線由2000元下調為1000元。

    據介紹,以前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的醫療救助,規定的救助病種單一,而且必須到指定醫院就治,這不利於病人得到全面、及時的治療。《補充規定》在原來規定的6種疾病救助病種基礎上,增加重度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礙、器質性精神病等)、紅斑狼瘡、強直性脊柱炎3種疾病為大病救助範圍。醫療救助起付線由2000元下調為1000元。

    據了解,對不具備治療大病條件的救助定點醫院裏確需轉院的患者,《補充規定》規定,可向所在區民政部門提出轉院申請,並填寫《大病救助人員轉院就醫審批表》,由首診定點醫院簽署轉院意見,區民政部門審批並加蓋公章,報市民政部門審核;因突發腦中風、急性心力衰竭和心肌梗塞疾病無法在定點醫院就診的,其家屬應在住院48小時內持急診入院通知書,報所在區民政部門批准,申請救助時區民政部門填寫《大病救助人員急診就醫審批表》,報市民政部門審核。(記者 王建威)